




申请人条件有调整;
将“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”更名为“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”;
完善推荐模式、扩大遴选规模。实行省级科协和全国学会双推荐双培育机制;
扩大覆盖范围。取消仅面向高校限制,扩展到面向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和科学研究机构;
明确所有培育对象须在培育周期(2年)内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育活动。考核采取“过程考核+终期考核”相结合的方式。过程考核以培育学时完成情况、参与活动表现为重点;终期考核主要围绕思想表现、实践成效、科研成果等内容开展;
对博士生的经费资助将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,博士生可按一定比例预支经费,为参与学术活动提供便利。






图源:中国科协之声
信息来源:蔚青学者整理自新华网、小红书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、中国科协之声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