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浙江省台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简介-智归科创中心

2022-03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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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(tāi zhōu),浙江省省辖地级市,地理位于浙江省中部沿海,东濒东海,北靠绍兴市、宁波市,南邻温州市,西与金华市和丽水市毗邻。宁波和台州同属宁波都市圈,宁波是龙头,台州是重要组成部分。台州是国家级小微金融改革试点城市,是全国唯一拥有3家城商行的地级市。


台州历史悠久,5000年前就有先民在此生息繁衍。境域地势由西向东倾斜,南面以雁荡山为屏,有括苍山、大雷山和天台山等主要山峰,其中括苍山主峰米筛浪高达1382.4米,是浙东最高峰。

台州市人才新政

01

人才安居政策

1.扩大房票享受范围、加大房票补贴力度。

2.对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来台就业创业的博士、全日制硕士、全日制本科(技师)、全日制专科生(高级工),在台非公企业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年的,按照人才新政2.0规定的安家补贴标准,再给予第三次安家补贴。

3.加大来台应聘补贴力度


02

人才创新创业政策

1.“500精英计划”创新人才(青年人才项目)

人才经评审入选台州市”500精英计划”创新创业人才的A类(青年人才)、B类、C类的;

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房票补贴,最高70万元的安家补贴,最高40万元的生活(租房)补贴,以及人才疗休养、医疗、子女教育、金融扶持等各项政策待遇。


2.“500精英计划”创业人才

人才携项目到台州创业企业,经评审入选台州市”500精英计划”创业人才的A类、B类、C类的

对创业项目:新入选的“500精英计划"A类、B类、 C类人才(团队),给予最高1000万元、600万元、200万元资助。

对创业人才个人,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房票补贴,最高70万元的安家补贴,最高40万元的生活(租房)补贴,以及人才疗休养、医疗、子女教育等各项政策待遇。


3.博士后引进补贴

引进近5年内出站的博士后人员(不含在国外从事博士后人员,全国博管办批准的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人员除外)或期满出站后留在我市的博士后人员(非在职)的企事业单位

受聘的博士后人员25万元的安家补贴,按购房款的50%,- -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房票补贴。


4.推行“人才码 ”

建设人才信息服务平台,推行人才码(青年码),实行“一网通办”,完善就业创业各项配套服务,为各类青年人才提供创业培训、政策咨询等“一揽子”服务


台州市“500精英” 计划

台州市“500精英计划”引才计划重点引进智能制造、产业数字化、汽车、医药健康、光电、新材料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。


优秀创业人才(团队),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助,其中资助最高额的10%可作为快速启动资金。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房票补贴,最高200万元的安家补贴,最高100万元的生活(租房)补贴,以及人才疗休养、医疗、子女教育、金融扶持等各项政策待遇。


为深入实施“人才引领、创新驱动”战略,进一步促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汇聚台州,特向海内外征集引进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、项目及团队




申报条件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1.创业人才(团队):

(1)创业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;有创业经验,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、高校科研院所工作2年以上,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;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。


(2)创业团队应包括至少3名核心成员(含创业人才,不含顾问),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,关联性、互补性强,有相关从业经历,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。


(3)创业团队拥有拟创业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,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,产品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,原则上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,符合台州市产业发展要求,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。


(4)创业人才为所领(创)办企业的负责人。创业人才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在100万元以上,且占股20%以上,创业团队(含创业人才)占股40%以上,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,其中外籍人才领(创)办的海外公司作为母公司在台州设立全资子公司,对创业人才及团队在子公司占股不作要求。创业项目已社会融资的,人才及团队的占股比例经研究同意,可不受上述限制。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。


(5)2020年1月1日之后在台州领(创)办企业(2020年1月1日之后已正式在台州投产的优秀创业项目,企业注册落户时间放宽至2019年1月1日);或有意愿在台州创业,且能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与台州企事业单位、落户地乡镇(街道)或主管部门(含管委会)签订意向协议书,并在正式签订扶持协议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。

2.青年人才项目:

(1)具有海外博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在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、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,或自主创业;取得博士学位后,具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。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。


(2)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,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,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。


(3)2020年1月1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,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协议(含劳动合同)。属产业经济等相关领域的,需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。


上述人才当年度只能申报一次。申报人如符合《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》高端以上创业人才(团队)条件的,可选择直接认定方式认定为“500精英计划”高端以上创业人才(团队);符合《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》高级以上创新人才条件的,可选择直接认定方式认定为“500精英计划”高级以上创新人才。顶尖人才(团队)可一事一议。


对于特别优秀的创业人才,可以在学历学位、职务(职称)、年龄等条件中的一项破格;人才(团队)项目入选后一年内未注册或未到岗落户的,取消扶持资格,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迟,需要向落户地“500精英计划”专项办说明并征得同意。





扶持政策和相关待遇

1.创业人才(团队)的主要扶持政策


(1)新入选的“500精英计划”A类、B类、C类人才(团队),给予最高1000万元、600万元、200万元资助;新引进顶尖、领军、高端人才创业人才(团队),给予最高3000万元、2000万元、1000万元资助。其中资助最高额的10%可作为快速启动资金。


(2)对顶尖、领军、高端(A类)、B类、C类人才创业企业提供最高3000、2000、1000、600、200平方米3年免租创业场所,或给予相应租金补贴;已产业化的顶尖、领军、高端(A类)、B类、C类人才创业企业,提供最高5000、4000、3000、2000、1000平方米3年免租标准厂房,或给予相应租金补贴。


(3)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,按照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3%给予奖励,累计最高1000万元。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时(或生物医药类企业获得中国、欧美日药品注册证明文件或新药临床许可时),按前3年内新购设备投入、新发生研发投入的各15%以及新增产业化空间租金,再给予资助,再次资助最高1000万元。


2.其他政策待遇

上述人才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房票补贴,最高200万元的安家补贴,最高100万元的生活(租房)补贴,以及人才疗休养、医疗、子女教育、金融扶持等各项政策待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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